8.1 建筑


8.1.1 建、构筑物的布置应根据总体布置要求、环境条件、站址地质条件、电池类型以及有利于站房施工、设备安装和运行管理等条件,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8.1.2 建筑物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满足设备运输、安装、运行、检修的要求;
    2 应满足防酸、防爆、防火、防水、防潮的要求;
    3 应满足采暖、通风、采光的要求;
    4 建筑造型应整体协调、适用美观。
8.1.3 建筑物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满足当地气候条件及节能标准,外墙及屋面应根据电池和其他设备的温度特性、通风和采暖要求采取相应的保温隔热层。
8.1.4 电池室设计应有利于其室内通风顺畅,顶棚内表面应平整,避免产生空气流通盲区。可在屋顶设置天窗、排气孔改善电池室上部空间的通风环境。
8.1.5 电池室应防止太阳光直射室内,当设有采光窗时可采用遮阳帘等遮光措施。
8.1.6 布置有酸性电解液且为非密闭结构电池的电池室:地面应采用易于清洗的耐酸材料;墙面及顶棚宜涂耐酸漆;楼地面标高宜低于相邻房间和过道的楼地面标高不小于20mm,并应设置坡度不小于0.5%的排水坡度,通过耐酸的排水管沟排出作妥善处理。布置有强碱性或其他腐蚀性电解液的电池室,地面、墙面、顶棚亦应采取相应的防腐措施。
8.1.7 电池设备布置不应跨越建筑变形缝。
8.1.8 电池室及其他电气设备房的通风口、孔洞、门、电缆沟等与室外相通部位,应设置防止雨雪、风沙、小动物进入设施。通风窗、通风机、孔洞的一侧可设细孔钢丝网,门槛处应设置挡鼠板。
8.1.9 布置有电池或重要电气设备的建筑物屋面防水等级应采用Ⅰ级。

条文说明

8.1.2 铅酸电池、锂离子电池、液流电池、钠硫电池常用的化学原材料,可能存在腐蚀、酸性、易燃、易爆等特性,部分电池在过充、过放或事故泄漏时可析出氢气等易爆气体。因此电化学储能电站的建筑设计,除满足一般设备工艺要求外,应重点考虑防爆、防火、防腐蚀、防酸等因素影响。
8.1.3 不同电池的工作环境温度要求不同,室内温度过低或过高都会影响电池的性能及正常运行,除通过机械通风、空调、采暖等手段调节电池室内温度外,还应结合当地气候条件、节能设计标准,对建筑物的围护结构采用必要的保温隔热层措施,以达到节能目的。
8.1.4 电池室顶棚要求平整,目的是防止电池可能析出的氢气或因事故泄露的电解液挥发气体积聚。由于氢气密度比空气小,电池室上部氢气往往较为集中,如果顶棚造型过于复杂、凹凸不平、高差变化大,会形成通风死角造成氢气局部积聚难以排走,当电池析出的氢气在空气中的浓度达到爆炸极限时遇火可引起爆炸,因此电池室内应保持通风顺畅并通过通风机及时排走。
8.1.5 电池室避免阳光直射,有利于控制室内环境温度,延长电池的寿命。
8.1.7 建筑主体结构在变形缝(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的两侧会发生位移,电池设备和电池支架跨越变形缝时容易遭到破坏变形,造成泄漏、倾覆等事故。所以电池设备不应跨越变形缝,否则应采取与主体建筑变形缝相适应的构造措施。
8.1.9 本条文参考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规定站内重要建筑物的防水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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